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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135个 已建未落户小区 解决“落户难”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7月8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本着便民利民原则,邯郸市公安局研究出台《关于解决部分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问题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邯郸全市135个已建未落户的住宅区,无论是否有规范的地名门楼牌名称和归属管理的居(村)委会,只要小区居住生活条件完备,群众已实际居住,均在此次解决落户的范围之内。

据统计,邯郸全市共有135个已建却未落户的住宅区包括恒隆广场、三龙小区、华夏小区、永华新城、锦江花园等。根据《意见》要求,对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无论是否有规范的地名门楼牌名称和归属管理的居(村)委会,只要小区居住生活条件完备,群众已实际居住,均在此次解决落户的范围之内。

具体住宅区类型包括:具备正常生活条件,群众已购置或政府、单位授权使用并实际居住生活的各类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商业住宅、公寓楼、单位公产房、政府廉租房及其它长期稳定的自有居住房屋。

有落户意愿的新建住宅区居民,可持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协议(合同)、付款证明或廉租住房保障证(或廉租房合同、年审发票)或其它能说明房屋产权的相关证明及产权单位、物业部门出具的业主已实际入住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并办理落户。此外,根据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迁入人员也可申请办理。

据了解,由于部分新建小区归属问题尚不明确,落户条件暂不完备,公安部门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考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先期开展工作,临时为居民解决落户问题。今后,若地址名称和辖区归属问题发生变化,派出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政府廉租房、单位公产房使用人发生变化的,也将按实际居住人持有的相关证明依规对其进行落户登记。居民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信息的变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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