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7月22日电 (富丽娟)“十二五”时期,内蒙古紧紧围绕“8337”发展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时期,全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8%,超过“十二五”节能总目标3.8个百分点,在2014年,就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推动了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今年一季度,全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1%,降幅较上年同期扩大0.05个百分点。预计上半年全区单位GDP能耗降幅与一季度基本持平。
近年来,内蒙古全面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年累计投入资金387亿元,实施生态建设规模2亿亩。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助政策,投入资金180亿元,将10.1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积极推进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面积615万亩。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1%,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44%。
自治区始终坚持用严格的责任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以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完成了《内蒙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总体方案》和核算试点方案,出台了《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在“十三五”新的历史起点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自治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成立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目标愿景,提出了重大工程和重点工作。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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