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通客户端报道(秦皇岛台记者 郭政)8月8日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秦皇岛市海港区杨道庄学府嘉园小区、东安里温馨家园小区、东李庄兴安家园小区现有1908套廉租住房已具备配租条件,决定实行公开配租。
公告内容如下: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学府嘉园小区、温馨家园小区、兴安家园小区
廉租住房实施配租的公告
我市海港区杨道庄学府嘉园小区、东安里温馨家园小区、东李庄兴安家园小区现有1908套廉租住房已具备配租条件。根据《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意见》(冀政〔2011〕68号)、《秦皇岛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我中心决定实行公开配租。现将实物廉租住房房源情况、配租范围、租金标准、保障对象确定方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廉租住房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1908 套廉租住房为高层住宅,其中杨道庄南区保障房项目198套,地点位于杨道庄学府嘉园小区院内;东安里保障房项目1098 套,位于海港区东港路北温馨家园小区院内;东李庄保障房项目612套,位于东港路北兴安家园小区院内。
2、配租范围及保障对象
此次配租范围包括海港区(含开发区西区)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且通过最新打分排序至今仍享受货币补贴的住房保障家庭。
3、最新打分排序结果
其中排序在 1—1908名的为选房家庭,排序在1908—2286名的家庭为候补家庭。本次选房批次、顺序、时间可登录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网址:http://www.qhdfgj.gov.cn)或拨打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3650972)查询。
4、租金标准
按照秦皇岛市物价局秦价费字[2008]225号文件精神,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低保家庭保障面积内不收取租金,建筑面积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3元/月/平方米收取租金;低收入家庭按建筑面积3元/月/平方米全额收取租金。
5、选房原则
此次选房对象需经2016年年审合格,按照最新打分排序结果由高到低家庭自愿的原则进行。
6、选房并核发《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
保障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按规定日期、时间、选房批次和顺序到建设大街东段红光宜居小区正门西侧选房处(首钢板材南门对面)选取住房。
选房时间:2016年8月22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具体安排:
2016年8月22日上午受理2006-2008年度保障家庭1-69名。
2016年8月22日下午开始受理2009-2011年度保障家庭。
需候补家庭选房的,根据剩余住房数量另行通知时间安排选房(候补家庭9月10日上午到选房处查看选房时间)。
保障对象选定住房后,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7、办理入住手续
保障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实物住房配租通知单》,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换取《实物保障证》,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8、相关要求
(1).经确定的保障对象资格只对本次选房有效。
(2).保障对象应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到选房现场按排名顺序选择住房,因保障对象原因未在9月10日前到现场选房的,其选房排名自动失效,待本期其他人员选定住房后重新进行排名选房。
(3).因保障对象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所在批次选房的,其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并应在选房活动结束前到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管理科备案,由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另行安排选房时间。
(4).如保障对象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选房人应在选房前到申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托人参加选房时除提供选房所需的有关证明外,还应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保障对象选定住房并经确认后,未经允许不得私下调换住房。
(6).选定住房的保障对象,应按有关政策交纳相关费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权利:
①未按规定时间选房又不履行备案手续的;
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保障证》又不履行备案手续的;
③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又不履行备案手续的;
④未按规定时间入住又不履行备案手续的;
⑤未经市住房保障部门许可私下调换住房的。
(即通客户端)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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