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内蒙古有建成钢铁企业28户,建成生铁产能3362万吨、建成粗钢产能3253万吨。2015年,内蒙古生产生铁1461万吨、粗钢1735万吨、钢材1897万吨,产量分别占全国2.1%、2.16%、1.7%。受国内钢铁市场影响,当年内蒙古有19户企业停产,全行业亏损90多亿元。
经过“十一五”“十二五”两轮的淘汰,那么,今年内蒙古是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要求的呢?
据自治区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内蒙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不准审批新增产能项目的规定,加强钢铁行业项目管理。
二是支持重点钢企脱困发展。适当降低区内企业的税费负担;研究制定资源税返还政策;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纳入电力直供、多边交易范围;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的同时,各级政府要拿出配套措施,推动重点钢企彻底剥离办社会、轻装上阵。
三是扩大市场消费。认真兑现支持政策,增加区内自产自用比例;落实国家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政策,扩大钢结构生产规模;依托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化工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对钢材的需求,支持包钢、一机、北重等企业与国内重点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协作,增加发电、化工设备、建设用钢生产。
四是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6号文件提出的资金奖补支持等8个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内蒙古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在此基础上,今年底以前要彻底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电炉、转炉,并完成设备的拆除验收工作。同时,自治区经信委向全区发布举报电话号码,确定专人负责,并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李永桃)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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