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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半年城乡低保 支出资金超26亿元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张清华)8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6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0.8万人,其中城市51.5万,农村199.3万,支出资金26.8亿元;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85元/月和3220元/年,较去年同比增加11.2%和24.5%,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分别达到273元/月和148元/月,较去年同比增加8.3%和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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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县乡推行“阳光低保”

目前全省所有县乡全部推行“阳光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方面,6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修订河北省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从今年起对省级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8方面省级资金进行了整合,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资金的共济性。

135个县(市、区)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覆盖率达到78%。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明确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流程,健全完善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办机制。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方面,全省有109个县(市、区)出台了核查办法,10个设区市、149个县(市、区)成立了核查机构,新增编制达898人。今年1-6月,全省各级核查机构开展各类受托核对业务122万多人次,核检出不符合条件人员7.5万人次,检出率为6.1%。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在全省正式推广应用。投资2000多万元的省级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建设进展顺利,正在开展培训和推动省级部门信息查询协议签订工作,年内建成运行,届时可实现全省联网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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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特困救助供养人员

按民政部要求,我省民政部门组织对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19个省级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目前全省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6090元/年和4134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1%和13.8%。

今年省本级医疗救助资金从去年的2000万增加到1.44亿元;中央下达资金5.8亿,较上年增加了1.22亿元,增幅达27%,资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截至6月份,资助参保参合对象171万人,支出资金1.99亿;住院和门诊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9.5万人(次),支出资金2.4亿,有效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各地逐步落实了小额救助资金由乡镇直接审批,提高了救助时效性。今年上半年为11.3万户发生临时困难的群众发放救助金86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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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补差不得低于150元/月

各地按照《河北省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55元/年以上,2017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从今年开始,省民政厅将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区名单,并将农村低保提标情况作为省民政厅对各地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的重要指标。今后每年3-5月,各市民政部门都要按要求组织一次救助对象集中核查活动,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2016年,各地农村低保补差不得低于150元/月。2017年至2020年,补差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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