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晓红 王丽 王依
10月1日起,患者在京津冀132家医疗机构就诊,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白细胞检查等27个常用检验项目不用再重复检查了。昨日,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卫计委联合启动京津冀区域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
此举在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
首批纳入京津冀 132家医疗机构
纳入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第一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首批入选的132家医疗机构主要为符合互认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和独立的医学检验机构。河北地区的26家医院包括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等;北京市的医院包括中日友好医院、协和医院等,天津市医院包括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等。
27项常见项目互认 患者不必重复检查
首批纳入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包括19项生化项目、3项免疫项目和5项血细胞分析项目。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7个检验项目为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验项目。如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等。
实施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后,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原则上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这将有利于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10月1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有进有出
10月1日起,京津冀第一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将正式实施。记者还了解到,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将本着质量第一、稳妥有序、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进和实施。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同时,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为京津冀地区患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京津冀医疗合作 可减轻患者负担
目前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诊患者中,69%是北京本地的病人,31%是外地的患者,而外地患者中来自河北的比例最多,仅河北省到北京地区门急诊就诊的患者每年超过820万人。北京卫计委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市规划和启动了与河北一些对口协作、技术支援和委托管理的合作内容,比如河北燕达医院的运作、中医药和肿瘤医院跟河北沧州等地区的合作项目,北京的儿童医院也托管保定市儿童医院,佑安医院也跟河北和天津地区的一些医疗机构有医疗联盟方面的协作。
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北京有150家医疗机构与河北100家医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合作。对于患者而言,不同医院的重复检查显然增加了经济负担。推动检验结果互认,不仅方便群众,也节约大量医保基金。
第一批互认的27个项目
1.生化项目(19项)
钾(K),钠(Na),氯(Cl),钙(Ca),磷(P),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肌酐(CRE),尿素(URE),尿酸(UA),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2.免疫项目(3项)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丙肝病毒抗体(anti-HCV)。 3.血细胞分析(5项)
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血小板(PLT),血细胞比容(HCT)。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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