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9月21日电(汤龙、实习生王诗博)近日,沈阳市政府决定废止《沈阳市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
为优化沈阳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沈阳市政府法制办重点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规定相抵触,违法设定行政处罚主体、处罚种类、处罚程序和处罚幅度等加重企业负担,影响沈阳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此次废止的6件政府规章分别是《沈阳市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沈阳市技术工人培训和使用办法》、《沈阳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沈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办法》、《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沈阳市浑河城区段及环城水系水污染防治办法》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第8条的决定》沈政令〔2004〕第37号中规定的沈阳市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统筹部分的比例。
据了解,沈阳市法制办对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2件,继续有效的135件,废止(失效)的47件。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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