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0月9日电 (乔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8日发布通告称,16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10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的经营行为被严厉查处。其中涉及山西1家。
通告称,16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包括: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为个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存在逃避检查的行为。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注册地址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库房温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为山西和润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药品提供经营场所,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等。
根据通告,10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经营行为包括:河北科威药业有限公司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不真实,部分购销记录在企业计算机系统中无法查询。湖南泓祥药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四川华鼎医药有限公司个别药品销售流向不完整,个别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发票,未对销售下游企业自提货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等。
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为山西和润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药品提供经营场所。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不能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还涉嫌虚构药品流向,出库复核单(随货同行)显示,该企业将多批次人血白蛋白和治疗用卡介苗销售给多家零售药店,但延伸检查发现,相关药店均从未收到药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撤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对其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待相关情况查实后,严格按照94号《公告》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通告表示,食药监总局将继续对药品流通领域组织飞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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