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庆节后第一天,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同日公布了网约车的地方细则,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无论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法律责任等方面,地方细则明显严于交通部7月份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8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记者从三则意见稿中获悉,今后在北京开网约车或将需要满足“京籍京牌”的要求,驾驶员需持有北京驾照并有3年以上驾龄。另外,顺风车也将纳入监管范畴,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记者注意到,京沪要求专车司机必须是当地户口,深圳要求可是当地户口也可是居住证。深圳市交委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经营服务规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驾驶员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居住证,且有3年以上驾龄。
在驾驶员方面,广州要求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尚在使用的网约车。此外,司机需初中以上学历、无酒驾、交通肇事、吸毒等负面记录。
深圳《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自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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