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财政部、教育部等20部委13日联合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市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等516个项目作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
根据公布的《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第一批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采购,第二批示范项目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逾期未完成采购的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第三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
通知称,财政部将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进度的动态跟踪,适时对外公布示范项目相关材料和信息,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中央财政将对符合条件并完成采购的示范项目及时安排以奖代补资金。
参与示范项目评审的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表示,在第三批示范项目中,涌现出不少新机构,行业分布更加广泛,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民生项目增多,体现出PPP发展进入新阶段。
同时,通知明确,PPP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实施建设用地供应时,不得直接以PPP项目为单位打包或成片供应土地,应当依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宗地范围、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分别确定各宗地的供应方式。
通知还明确,按照“能进能出”的示范项目管理原则,对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实施条件的第一批和第二批部分示范项目予以调出,包括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项目、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渭南市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和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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