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从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获悉,2016年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启动。我省共有太原、阳泉、晋中、临汾及长治5市参与。
据了解,创新券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运行管理,省级创新券专项资金来源于省财政科技资金,各市设立专项配套资金。各市科技局为创新券的推荐和审核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的申请和审核。
创新券由政府发放,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创新服务时使用,由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指定部门兑现。创新券支持范围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通过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技数据、科技文献、自然科技资源和科技报告等创新服务。
2016年度创新券支持时限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创新服务。 (李思茗)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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