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沈阳市法制办发布《沈阳市建设市场主体诚信行为激励和惩戒规定》,明确提出,建筑企业在一个信用记载年度,有三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将纳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建设市场主体诚信行为激励和惩戒,是指在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对具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建设市场主体给予激励,对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建设市场主体给予惩戒。
建设市场主体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参与各种表奖评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资格。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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