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1月9日电 (孝媛、边晗)为给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辽宁省工商局拟于12月1日起,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
企业名称库开放后,申请人可以通过输入字号、行业表述等信息,查询到可以使用或者不可以使用的企业名称,提高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的成功率。申请人自主选择的企业名称与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不相同、不近似,且不存在禁限用情形的,工商部门将支持使用。
企业名称库开放的市场主体类型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名称;开放的行政区划层级,实行省、市、县(市)、区名称库统一开放。企业名称库开放的范围为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包括:存续企业名称;变更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名称;被撤销或被吊销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3年或因其他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已申请但尚未核准的企业名称;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和其他需要开放的企业名称等。
企业名称库平台开放的同时,辽宁省工商局还将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提供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的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规范、办事指南等资料。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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