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绥中等沿海六市一县自2016年8月以来,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海洋陆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面排查了辽宁省150个入海排污口,其中列入整改清单的入海排污口76个,共排查企业3421家,272家企业涉嫌违法排污被查处。
据了解,2016年8月以来,为有效防治陆源污染海洋环境,确保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稳中趋好,辽宁省组织沿海六市一县开展海洋陆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辽宁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海洋陆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海洋污染整治工作。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绥中沿海六市一县重点围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水污染源达标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及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据介绍,本次行动共排查企业3421家,查处企业272家,下达行政处罚750.07万元,移送案件11件。其中包括“十小”企业39家,分别为造纸企业15家、炼油企业20家、电镀企业4家,涉及大连、丹东、锦州、营口及盘锦5市。目前,“十小”企业已全部完成取缔工作。
沿海六市一县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对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管理档案。对列入整改清单的76个入海排污口,明确了整治责任主体,涉及大连、丹东、锦州、营口及葫芦岛5市。目前,除已完成整治和正在整治的排污口外,其余排污口正在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辽宁省将按照时限要求积极推进,逐个攻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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