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依据目前的数据分析,我省去年全年“营改增”累计减税将超过120亿元。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产生了一系列减税效应,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以工业企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稳步发展。
“营改增”试点改革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十分明显。据介绍,由于“营改增”试点改革,其他企业开出的发票对工业企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可以依法进行抵扣。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工业企业是“营改增”改革的净受益人。随着“营改增”范围的逐步扩大,工业企业享受的净减税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以工业企业为代表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合计减税约80亿元,占全部“营改增”减税的60%左右。同时,省国税局认真执行国家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包括两次放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条件,4次扩大小微企业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序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等,给工业企业乃至辽宁制造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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