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7日讯(记者 张磊)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2月开始,太原缴存职工可向11家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签约。
此前,太原一共有5家银行可以受理此业务,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此次再增加6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
目前,上述机构已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其商业住房贷款客户可于2017年2月3日起按照中心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
据悉,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应根据《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记载的内容填制《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届时贷款资金将直接划转至发放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账户,而非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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