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十三五”时期我省要创建3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分别为保障基本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
示范村创建对象原则上为在原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行政村,且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申报一类示范项目。其中保障基本示范村仅限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申报,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对象优先在4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村中选择。
据了解,3类示范村每两年评选公布一次。经创建、申请、评审、现场核查、推荐报送后,最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复核各省推荐报送的示范村名单和申报材料,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示范村名单由国家五部门联合公布,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村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晋帅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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