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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河北省11个设区市都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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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同步可在设区市办理

本报讯(记者周远)日前,省民政厅确定12个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各市辖区内居民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自3月1日起,全省的涉外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分别由这12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不再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这些婚姻登记处分布在11个设区市,其中沧州市有2个。定州市和辛集市辖区内居民的涉外婚姻登记分别由保定市和石家庄市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这12个婚姻登记处是: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唐山市路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邯郸市肥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廊坊市安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保定市莲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一处、黄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任丘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张家口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衡水市桃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德市双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邢台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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