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齐鲁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山东省总工会决定在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评选10名齐鲁工匠,对于入选者,省总工会授予“齐鲁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一次性奖金10000元。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
据介绍,选树活动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职职工,既要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又要关注传统技艺项目,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齐鲁工匠”人选首先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得到职工群众公认,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践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钻研技术、严谨细致,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或生产的产品做到了精益求精、专业专注、创新卓越,并取得了优异工作业绩。
2.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拥有高招绝技,技能技艺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帮助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进步。
据悉,活动推荐阶段为2017年3月10日至3月20日,推荐方式有两种:
1.工会推荐。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大企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根据“齐鲁工匠”选树范围、条件和要求,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1-3名人选。
2.社团推荐。各省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根据“齐鲁工匠”选树范围、条件和要求,向省总工会推荐1-2名人选。
201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省总工会将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行业分布情况确定30名“齐鲁工匠”提名人选并展开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占整体评分的15%。组织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和行业协会的代表、职工(劳模)代表、媒体代表、工会代表对提名人选进行综合遴选,提出“齐鲁工匠”建议名单(10人)和“齐鲁工匠”提名奖建议名单(20人)。报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社会公示,命名授牌。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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