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3月16日讯 (记者 刘自锐)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山东省范围开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的战略部署,今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2.75亿元,支持相关地区高标准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新生小城市及重点示范镇发展模式,带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在资金支持上,省级分别按照新生小城市试点1500万元、重点示范镇500万元的标准,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济南市章丘区刁镇、桓台县马桥镇等9个新生小城市试点,以及商河县玉皇庙镇、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等28个重点示范镇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相关地区统筹用于规划设计,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公共配套项目,城镇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积极打造一批经济实力雄厚、设施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化城镇。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将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继续对新生小城市试点及重点示范镇给予重点支持,并要求各地积极整合对乡镇的城建、交通、水利、环保、民政、商贸、旅游等各类补助资金,加大地方投入。鼓励省级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相关地区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新生小城市试点及重点示范镇建设,凝聚各方合力满足试点地区资金需要。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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