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沈阳市卫计委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方案称,在沈阳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也就是9月份之前,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比降低1.5%—4%,耗材比降低0.3%—1.5%。同时整治医疗卫生乱收费问题,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市卫计委营商办主任王树东称,目前沈阳市属综合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比一般在40%—50%左右,这个比例偏高。随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启动,势必要对药费、耗材等不合理增长进行遏制。“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优化城市公立医院收支结构,这个实施方案就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铺垫。”
王树东称,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之前的第一阶段,降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以2016年数值为基准,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比大于50%的医院要降低4%,45%—50%的医院要降低3%,40%—45%的医院要降低2%,低于40%的医院降低1.5%,专科医院力争降低1.5%。同时,降低医疗收入中的卫生材料费用比,以2016年数值为基准,耗材比大于20%的医院要降低1.5%,15%—20%的医院要降低1.0%,10%—15%的医院要降低0.5%,低于10%的医院降低0.3%。“挤出药价虚高的部分,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后,降低幅度还要更大。”
王树东介绍说,降低医疗收入药占比,要落实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对非基药、抗菌药、处方值等监督力度,减少药物滥用,重点监控辅助用药、营养药、中药注射剂等相关药物的使用;实行院科两级考核量化管理,医院对科室进行药占比管理控制,科室主任对科内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监控管理,使药品的使用更加合理规范。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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