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针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落地过程中遇到的若干共性问题,我省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从“适用情形、处置方法、办理要点”等实际解决和操作层面,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操作规范》以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以民为本、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能办则办、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其内容主要围绕“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土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房地登记信息不一致”“已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中的宗地面积分摊”“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因民间借贷申请不动产抵押”“因继承申请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年限到期登记”等10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就“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办证”“公众如何领证”等进行详细解释。
据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润莲介绍,《操作规范》的出台,能有效化解当前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压力和矛盾,满足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解决当前棘手问题的实际需要,并对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提高不动产服务质量,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张晓敏 郭锋)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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