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高校教授制售‘丧尸药’”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为武汉某知名高校副教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冯某、鲍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个人邮包 藏匿可疑粉末
2014年底,武汉海关从邮递快件中发现,在寄往美国、欧洲以及澳大利亚等地的八个个人邮包中,藏匿了十几公斤可疑的白色或者黄色粉末。这引起了海关缉私部门的重视。
2015年5月,经公安部禁毒局鉴定显示,送检的八个邮包中,有两个寄送的是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
为逃避追查 采用比特币收款
武汉海关缉私部门初步判断这应是一起有预谋的通过邮寄渠道走私新型精神毒品案件,邮包的背后一定还隐藏着一个制售毒品的团伙,由此开始进行摸排工作。
侦查发现,犯罪分子十分狡猾,不仅在邮寄时多采取“无名邮包”形式,寄送时还通过快递公司、收件中介层层转手,而且在交易收款时除了接受paypal等境外汇款方式,还采用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收款以逃避追查。
在历经半年的调查后,海关缉私人员终于在武汉市郊的某工业园区内发现了制毒窝点。
2015年6月17日,武汉海关联合当地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抓获张某、高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副教授为暴利 变身“绝命毒师”
经查,张某毕业于武汉某著名高校化学专业,后任该高校副教授。
据张某交待,2000年左右,一个来自加拿大的华人委托国内一位唐姓表弟,与该校签订了一个课题,研发一个精神类药品的化合物,当时国外已将其列入精神类管制药品,而我国没有将其列入。于是,张某等三人为非法牟取暴利,合谋成立公司,以研制生产医药中间体、涂料溶剂等为掩护,非法从事精神类药品的生产。
2014年1月1日,该公司生产的主打产品“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业内称为“4号”)被我国列入一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该公司曾试图研制其替代品。由于替代品的效果并不理想,且“4号”产品国外需求量大,公司继续生产“4号”,并由冯某邮寄走私销售到境外。
据悉,该公司生产的药品远销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欧洲,每月销售进账60万美元左右。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3月至11月,该公司累计生产“4号”193公斤,同时还生产其他各类精神药品达四五十种。
由于担心被查获,该公司以伪报品名的方式通过邮寄渠道发往境外,在投递邮包时还故意舍近求远安排投递地点。在利益的驱使下,张某某从一名大学副教授化身如同电视剧中的“绝命毒师”,变成了今天的阶下囚。
◆链接
“丧尸药”危害性丝毫不亚于海洛因
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在业内被称之为“4号”,在欧美俗称“浴盐”、“丧尸药”,是一种致幻性很强的新型精神毒品,吸食后人容易引起幻觉,且能导致急性健康问题和毒品依赖。如果吸食过量,会造成不可逆转的脑损伤甚至死亡,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在欧美国家被明令禁止。
2014年1月1日,我国也将其列入了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目录。
(据央视)
责任编辑:郝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