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1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城镇居民消费“八大项”仅衣着消费小幅下降,其余各项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基础生活消费占比下降、增长趋缓,消费层次进一步提升。
其中,一季度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793元,人均衣着支出682元,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86元。三者共占消费总支出的48.8%,作为居民消费的刚性支出项,支出规模上升但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整体增长3.5%。一季度城镇居住消费增速同样趋缓,人均支出1589元,增长5.3%,占消费总支出的20.1%,为仅次于食品烟酒消费的第二大消费支出项。(记者 单毅)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