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和引导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促进我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支持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是省委、省政府以“开放包容、海纳百川”姿态,树立全球视野对标先进,以精准、创新方式吸引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向我省聚集的战略举措。此举有助于实现人才要素回流回乡、创业创新,走出资源型省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新路;有助于促进晋商晋才更好发展,形成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新优势;有助于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我省开放型经济水平。
《意见》明确了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引导晋商晋才回乡发展总部经济,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金融、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会展、幸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和特色现代农业,形成特色鲜明的晋商晋才产业集群。同时,支持晋商晋才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山西全面深化改革,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意见》提出未来发展目标,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吸引在外晋商晋才以总部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人才回乡等方式,在我省设立一批总部企业、区域性总部企业、功能性总部企业或创办新企业;凝聚一批推动我省创新发展的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备战略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形成一批晋商晋才回乡总部经济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人才和机构项目。
《意见》还明确提出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工作重点、政策支持、服务环境及保障措施。(记者孟婷)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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