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孙鹏 孙海龙) 4月27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组织对2931家企业生产的85种3631批次产品开展了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有2734家企业生产的3427批次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4.4%。
其中我省生产领域抽查的产品共有五大类。一是日用消费品,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校服、床上用品、卫生纸、电热毯、木制家具、木质门等33种产品;二是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包括水泥、建筑防水材料、人造板、溶剂型木器涂料、新型墙体材料、热轧带肋钢筋等18种产品;三是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用塑料管材(滴灌带)、饲料粉碎机等7种产品;四是工业生产资料,包括液化石油气、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电动机、电线电缆、劳保用品、轮胎等20种产品;五是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用塑料工具、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用塑料复合膜袋、餐具洗涤剂等6种产品。在流通领域,根据《辽宁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辽政发〔2013〕37号),对外省生产、在我省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76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合格275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1.7%。
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席雁告诉记者,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来看,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整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其中和食品相关产品全年抽查了6种160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9.4%,同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食品用塑料工具、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用塑料复合膜袋、食品用非复合膜袋、餐具洗涤剂产品等5种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均为100%,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抽样合格率为95%。
席雁表示,抽样合格率的稳步提升,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省产品质量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这种判定主要是基于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的分析。近几年,我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主要在于客观生产条件的不足或质量管理水平的落后,主观故意并不多见,这就说明,随着这几年我省监督抽查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意识有明显提高,由此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升。“其实,这也是监督抽查的目的所在,就是要让企业不断强化产品质量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产品质量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据了解,2017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开展86种产品3700批次的监督抽查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用塑料管材等4类农资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45家企业生产的304批次产品,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232家企业生产的291批次产品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7%。针对目前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生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其他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也已经陆续展开。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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