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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地方政府利用 PPP等方式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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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记者郁琼源、申铖)记者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六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并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应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

通知称,各省级政府要尽快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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