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在大连市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商事制度改革28项新举措,向全国改革最前沿看齐,进一步突破限制,优化营商环境。
新举措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在自贸片区内全面实施“一址多照”,即同一住所可以作为从事不涉及经营项目许可审批的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办理登记。放宽“一照多址”经营备案条件,将自贸试验区企业“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适用范围从大连金普新区扩大到大连市域范围。市场主体住所在大连自贸片区内增设不需要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场所,只需向自贸大连片区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尝试开展自贸试验区企业托管登记试点,有序开展支持商务秘书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开展企业住所托管登记,实行托管单位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促进企业入驻。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企业集群登记试点,对于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的产业孵化、互联网科技、电子商务等产业园(区),其入驻商事主体可实施集群登记。
实施企业商事登记“绿色通道”制度,重点推出延时服务、跟踪服务、预约上门服务三项服务举措。包括金普新区管委会重点项目、各类孵化器内企业、改制企业及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复员军人、军嫂、海外学子、残疾人、孕妇、大中专院校创业人员等群体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都将享受到“绿色通道”的便利与高效,大胆尝试“一日办结”变为“即时办结”,提高即时发照率。
首次推出企业登记注册官制度。原来企业注册登记执行的是一审一核的登记流程,也就是窗口受理人员咨询受理审查录入,后台处科长核准发照。本次,大连片区为加速推进自贸试验区企业落户,探索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官制度,压缩“咨询、受理、审查、核准”四环节为一个环节,合并注册登记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由具有资格的登记人员独立对注册登记申请事项进行受理、审查、核准,全面再造企业登记流程。
这次商事制度改革还取消了许多限制性的规定。取消大连片区内300平方米以下餐饮经营企业(不含食堂及中央厨房)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的现场审核环节,取消大连片区内食品经营(餐饮)许可延续(换证)的现场审核环节。对申请人经营布局未发生变化的,只进行申请书的书面审核,直接换证;经营布局发生变化的,对变化后的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示意图等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换证。取消对申请增加“中药饮片”或“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住所、设施、设备的审验环节,改为对申请人提供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影像或照片进行审查。突破食品生产许可一企一化验室的强制性规定,允许自贸片区内中小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购买服务、联合建立化验室或依托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现有化验室等途径,获得食品安全检验证明,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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