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医养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补充登记和确权公告
为依法妥善做好天津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善后处置工作,按《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规定,对尚未进行登记和确认的当事人(包括个人和单位)进行补充登记和确认,现发布公告。登记确认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登记确权方式:当事人先与天津医养案处置组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然后通过信函将相关证明资料邮寄至处置组(已经采用信函登记确权的,无须重复登记),逾期未登记确权的按弃权处理。
联系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69号天津医养案处置工作组,邮编:300456
联系电话:022-25760038
022-25760721
特此公告。
天津医养案处置工作组
2017年5月15日
关于天津医养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补充登记和确权公告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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