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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为优化市区交通管理秩序,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昨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省会交通秩序大整治最严交规20条,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重申并严格施行有关交规20条。其中,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驾车使用手机妨碍安全行驶的,罚款50元,记2分。
同时,驾驶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三轮、四轮电动或燃油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观光车等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罚款500-1500元,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无证的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政委周文华表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处罚一直是个难点,近期我们在市区设定了一些重点路口进行重点管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采取多措并举的形式来执行。“例如:按照规定,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要罚款5元。如果你不愿意接受罚款,可以选择到路口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半小时,或者现场抄写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并签署承诺书。三种处罚形式,必须选择一种。”
同时,针对市区一些路口发放小广告的现象,此次“最严交规”中明确规定:在车行道上出售、发送物品、广告,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视情给予罚款、拘留处罚。周文华解释说,除路口执勤交警对发放小广告的人员视情节进行处罚外,对于指使发放小广告的广告公司、商家等,交管部门还会进行进一步的处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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