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间加盖车棚 业主有喜有忧
规划部门:未经正规规划审批都属于违建,业主可投诉
■奥北公元四区四号楼前的车棚快建成了。
■一小区业主说,小区部分地下车库将被改建成食堂。
□文/图 本报记者 杜慧 卞静
“我们小区楼宇间距只有25米左右,可有人却要在两楼间加盖二层楼高的存车棚,虽然方便了居民停车,可实在影响低层居民的采光。”这两天,本报陆续接到长安区奥北公元三区、四区几位业主的电话,他们对小区加盖车棚提出了异议。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新建高层住宅小区也存在“私搭乱建”的现象,不仅改变了原有结构,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对此,规划部门表示,未经正规规划审批手续、私自盖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行为,都属于违建,业主可向各辖区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正建的存车棚距离居民楼不足十米
5月18日10时许,记者来到了位于建华大街与丰收路交叉口附近的奥北公元小区。
刚走到小区四区北墙外,远远就看到有几名工人正站在一个钢架上紧张施工。有人拿着锤子敲打钢板,发出叮叮当当的刺耳声;有人拿着电焊焊接,火星四溅。走进小区,发现这个正建的建筑物位于4号楼北侧靠围墙的空地上,分为上下两层。据一名蹲在地上抹腻子的工人介绍:“我们正盖存车棚呢,两层高。除了这个,楼和楼之间还得盖俩。”他用手指指不远处说:“那边5、6号楼正在盖呢,等四区盖完,三区也得盖。”
此时,5、6号楼之间的一个二层楼高的存车棚已经“拔地而起”,距离两栋居民楼不足十米远,有工人正在施工。6、7号楼的空地上尚未施工,但有人已用小彩旗圈占起来,地上还打了10个地桩,一些被拔掉的草皮堆积在四周。
记者在二楼的业主家中,不时听到施工声,“不开窗户屋里热,开着窗户特别吵。他们从早晨就开始施工,午饭时间消停一会儿,中午一点半又开始了,家里老人孩子都没法休息!”除了施工噪音扰民外,最令低层业主担心的是,一旦车棚建好投入使用后,随之而来的诸多烦恼:“首先,存车棚搭建有两层楼高,势必会影响到一楼、二楼业主家的采光与通风;其次,三楼业主担心,车棚顶的遮阳板会反光,影响休息;另外存车棚投入使用后,每天人来人往,会影响业主休息与安全。”多位低层业主如是说。
居民:楼宇间建车棚 “有支持有反对”
据悉,担心受影响的1至3层的业主共涉及几十户。
当天,在奥北公元小区三区,记者看到,小区内原有两三个蓝色塑料顶棚的存车棚。据几位业主告知,三区也要盖新车棚了,“听说7号楼与8号楼之间就要建”,记者看到,7、8号楼楼宇间的距离也不过二十多米。
走访时,记者获悉,从两年前入住小区至今,由于有些楼宇前没有存车棚,一些业主平时只能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单元楼前、楼道中,也存在诸多不便。
对于正建和即将建盖的存车棚,业主观点各不相同。三区一位业主说:“楼前那些车子放得七扭八歪,不美观不说,而且下雨时车子还挨淋,容易生锈,有个存车棚挺好的!”
据悉,小区在楼宇间建车棚的事,引起了一些低层业主的反对,“物业、治保会上门征求过意见,我住二楼,心里反对,可有时敢怒不敢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说。
物业:方便业主停车、便于管理建存车棚
采访时,有业主提出,目前几处正建的存车棚并未在小区最初的规划之列,物业有权说建就建?
1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小区奥龙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存车棚是由物业所建,计划每个楼前都设置存车棚,目的是为了方便业主停放自行车或电动车,保护电梯,也便于物业统一管理。他表示,只停车不充电是不收费的。当记者询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时,他表示:“听说有审批手续,但具体还得询问领导。”
当天,记者就此事又联系了辖区北翟营社区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该小区建车棚,是否有手续不清楚,建议咨询社区负责人。记者多次拨打负责人办公电话,无人接听。本报会继续关注此事。
现象一:地下车库建食堂
在新华区一高层住宅小区F3与F4号楼之前的小广场上,近日有施工人员正在对地下车库的通风顶棚进行改造。
采访当天,记者从F4号楼乘电梯到达负一层,负一层全部为地下车库。在车库最西侧的空地上放着许多施工材料,西北角处,有施工人员正在搅和水泥和沙子。而隔壁的地下车库内,正位于车库通风顶棚下方的位置,地上放着很多钢管和施工工具,几名施工人员正在加紧施工。
此时,在这片占地百余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内,南侧已经改建成厨房的模样。记者注意到,地上还能模糊看到曾规划的车位线。“这是建食堂呢!”施工人员说。
其实,早从5月初,就有细心的业主发现了这一施工迹象。其间,F3与F4号楼的业主代表跟小区物业核实,被告知确实是在建员工食堂,且声称有规划部门审批,却未提供。“我们还通过其他媒体与相关部门核实,发现这个食堂确实是违建,没有相关的规划审批。”此外,施工方办理的施工许可证范围,说是修地下车库,并非食堂。
现象二:高层顶楼盖小房
记者走访调查时发现,一些新建高层住宅小区顶层“私搭乱建”的现象也不少。
早在4年前,裕华区阳光水岸小区11层楼高的9号楼1单元的楼顶上,就出现了一个占地约100多平方米的彩钢棚。不仅如此,原本相通的1单元和2单元的平台也被一彩钢板隔开,只留下仅容幼儿通过的狭窄缝隙。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时至今日,这个顶层私建的彩钢棚依然存在。
据1单元的知情业主介绍,物业也介入协调,但彩钢棚还是建了起来。消防部门说是违规的,可建房业主就是不拆,只把彩钢棚开了一个小口。”
这种楼顶建房的情况还存在于山水郡小区。前不久,尚东绿洲小区3号楼1单元业主贾明(化名)也反映顶层有人私盖小房,本报关注后,施工方已停止施工,“裕华区城管表示会联合规划、公安等部门一起执法,拆除这一违章建筑。”
规划部门:未经审批都属违建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石家庄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告知,凡是没有经过正规规划审批手续、私自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行为,都属于违建。如果有业主在小区里发现违建行为,可以向各辖区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律师:这三类做法都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小区公共空间建二层车棚、地下车库改建食堂、高层顶楼盖小房的做法都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
他说,物业在小区公共空间建二层车棚,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占用的是公共空间,需要征求相邻业主的意见。此外,二层车棚属于构筑物,也需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
如果地下车库改建食堂改变原有规划的用途,也是需要原审批部门的重新审批的。高层楼顶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没有得到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在顶层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是违法的。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这侵犯了全体业主利益,全体业主有权要求侵权业主拆除违建,恢复原状,对不听劝者,还可诉诸法律。
此外,房顶私自盖房还影响了建筑物公共安全。作为主管的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都可对违建者进行行政处罚并罚款,叫停违建者的这种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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