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沈阳市举行垄断性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暨企业家恳谈会。供水、供气、供热配套工程引入竞争机制,并建立第三方验收机制。全市对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园区内供水、供气、供热工程费采取最高限价政策。
据了解,从5月8日起,沈阳市各供水、燃气企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园区内供水工程费不得高于5730元/户,其中,工程建设费不高于2353元/户,运行维护费不高于3377元/户;供气工程费不得高于4772元/户,其中,工程建设费不高于2670元/户,运行维护费不高于2102元/户。且规定各供水、燃气企业向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收取工程费、设计费、监理费和调压设施建设费。除此之外,不得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其他费用。
今后,沈阳供热工程也将引入竞争机制。在供热联网方面,在供热规划区域以外,联网小区半径在5公里范围内有两个热源,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联网热源。对于供热配套工程收费的最高限价目前正在核算中,将于近期公布。此外,供水、供气、供热配套工程的竣工验收、交接和第三方监管明确了相关标准和规定,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解决垄断行业在竣工验收环节存在的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费用、拖延工期等问题。供热规划区域外联网小区半径5公里内有两家热源将招标确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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