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官网5月15日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指出,要针对突出风险,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完善监管规制,加快对银行股东代持、资管业务、理财业务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在今年要完成的46个项目中,11项标注为“修订”,其余35项均为“制定”,银监会接下来的立法任务之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任务之重由此可见一斑。
通知指出:立法工作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今年银监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在今年要完成的立法项目中,《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覆盖了银行股东管理、理财业务、表外业务等今年加强监管的方面,而《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已经在5月12日印发。此外,《通知》还显示,2017年还将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提出的立法项目16项,包括《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主要是《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以及有关行政规定、司法解释等构成的,分散且不具有针对性,而央行一直没有推出统一的法律法规。从2007年12月开始,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酝酿起草银行业破产的条例,经过数次讨论后在2009年基本成稿,但当时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为了稳定市场信息暂停了两年。此后2011年重启,并决定金融机构在破产问题上采取分业监管的办法,银行、保险、证券分别制定相应法规。目前,《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已经具备一些法规基础,比如保证银行破产后存款人的资金安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存款保险条例》已经颁布实施。
《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今年的时间表中。在3月2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杨家才表示,处非办即将推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现在处非办已经在起草,并向各级政府普遍征求过意见,正在修改中,法制办正在积极推进。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处非办)统计,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但处非办也表示,形势依然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高位,大案要案频发,风险隐患大量积聚,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积压,化解处置压力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多项制度也正在制定中。今年2月已经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暂定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也在今年的立法项目中,后者意味着P2P网贷将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
2017年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提出的立法项目中也出现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12日,银监会曾发布《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要求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包括加强股东准入监管、行为监管和股权管理。7号文末附件“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共26项,包括《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16项文件正在制定和修订中,《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等6项文件正在推进中,《关于规范银行业务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4项文件正在研究中。
(本报综合)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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