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报送相关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财政审计原则上对省本级预算单位至少审计1次;确保全部省属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至少审计1次……这是我省《“十三五”期间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部分内容。6月2日,记者从省审计厅了解到,由省审计厅制定的该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并印发。
据了解,审计全覆盖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全部环节。从2015年末开始,我国启动最大规模的审计制度改革,标志着国家审计全面进入全覆盖时代。
根据审计署和我省的相关要求,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十三五”期间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把我省“十三五”期间审计全覆盖任务分解为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企业和金融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外审计8项内容,并确定各项任务审计重点、审计周期和审计频次,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全力推进我省审计监督全覆盖。
在实施方案里,对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十三五”期间各年度安排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国家和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每季度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报送跟踪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审计全覆盖发现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长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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