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淑会)为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到“十三五”末,我省将在现有的5个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础上,新建1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根据通知,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为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机构,设有专门负责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部门,并配备管理人员。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在传承中医药文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影响较大的中医药历史遗迹、古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优先考虑);或对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中药企业;或具有较大规模、在展示中医药优秀文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中医药博物馆;或在医德医风、医史方面有典型意义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医药文化专题展示场所的现代化中医院。有与其相关的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故、传说、事迹等中医药文化资源。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能够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具有保护和发展文化基地建设的条件、能力及具体措施。
据介绍,今年,凡符合条件的单位须在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向当地卫生计生和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省直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文化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文化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并进行实地考察,遴选确定“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基地创建周期为2年。创建周期结束后,省文化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文化基地建设单位的创建成效进行评审验收。对通过验收者,确定为“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同时,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施动态管理,评估优秀的予以表彰,在项目确定及政策支持上予以倾斜。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