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呼延世聪
近日,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编制完成并发布了《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6),从全省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新生产机动车和在用机动车的环保管理、老旧车淘汰以及车用燃料的管理等方面对全省机动车污染状况及防治工作做了介绍。
报告显示,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目前位居全国第五,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根据11个设区市开展的源解析数据,机动车排放污染在本地源污染中占比达到10%-27%,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由于机动车大部分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因此,控制机动车的排放显得尤为急迫和重要。
全省机动车保有量
突破1800万辆
2016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06.5万辆(含农用车),比2015年增加12.4%。
其中,全省汽车保有量1291.7万辆,比2015年增加13.3%。按车辆类型分类,客车为主,占83.4%;按燃料类型分类,汽油车是柴油车的8倍,新能源汽车约2.6万辆;按排放标准分类,现阶段国Ⅳ标准的汽车占比最大,为44.2%,国Ⅴ标准的汽车226.6万辆,占17.5%,增长较快。
年报显示,自2011年至今,全省的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8.8%。2011年~2016年全省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为15.7%,汽油车、柴油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6.5%和8.9%。
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62.7万辆
2013年~2016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62.7万辆,其中去年全省共淘汰老旧车17.2万辆,超额完成了环保部12万辆的年度任务。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成品油。去年全年全省车用成品油销量同比增长22.3%。截至目前,全省所有运营中的加油站全部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
截至目前,我省已提前一年完成国家要求的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的目标,结合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政策,提高了全省汽车的清洁化水平,在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控制了汽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快速增长。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超过340万吨
从数据看出,2011年~2016年全省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呈现减少态势,由350.9万吨减少到340.3万吨,年均减少0.6%。
汽车排放总量呈现递增趋势,由189.3万吨增加到310.6万吨,年均增加10.4%。相对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却没有明显升高,说明单个车辆排放量随着排放标准的不断提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年报显示,全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340.3万吨。其中,汽车是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PM)超过90%,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超过80%。小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都是污染物的主要贡献者。
另外,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4%的国Ⅲ以前标准的汽车,其排放的CO、HC占汽车排放总量的60%左右;而占保有量96.0%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约为汽车排放总量的30%左右。
因此,如何有效地疏导重型载货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是我省下一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和难点之一。
成立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实时监测
为了更好地监测全省机动车的排污情况,省环保厅成立了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全省11个地级市、2个直辖县全部组建了相应的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部门。目前已建立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老旧车加速淘汰等管理制度。
此外,为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成机动车排放污染减排目标,省环境保护厅于去年建立了“河北省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实现了省、市、机构的三级联网,省市两级监管,可以掌握机动车排放现状,核实机动车排放总量,分析机动车排放对全省空气质量的影响。
对于新生产的机动车,重点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主要是通过提前实施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新车注册登记环保审核环节来体现。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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