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庆林、袁蕾)5月25日,随着人行灵寿县支行会计科科员罗军霞在键盘上最后一次敲击,灵寿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寿联社)申请的央行扶贫再贷款1亿元存入了灵寿联社的存款准备金账户,这也标志着石家庄辖区内首笔扶贫再贷款落地。这是5月18日人行灵寿县支行与灵寿联社举行扶贫再贷款签约仪式后的实质性突破。在这短短一周内灵寿联社双基办与人行金融监管科、会计科的领导们紧密配合,向阜平县学习,查找不足,整理资料,经过40余次的上下沟通,最终获得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扶贫再贷款,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合理延长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成本较低、期限较长的资金来源。扶贫再贷款资金并不等同于财政资金,与普通支农再贷款相比,扶贫再贷款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二是累计展期次数最多达到4次,从而使扶贫再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最长达到5年。
扶贫再贷款资金的到位,为推动灵寿联社的精准金融扶贫,“双基”共建、“致富宝”业务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为全面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2017年信贷业务工作会议提出六大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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