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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提升职业技能可领补贴 最高2200元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王丽)如果你参加了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达到36个月,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啦。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为1650元,高级(三级)为22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领?《通知》明确,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本着“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化审核流程,提高经办服务质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防冒领、骗取补贴,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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