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7月12日讯(记者 许红洲)国务院国资委12日公布2016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等51家中央企业获评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占到全部中央企业的50%。
业绩考核始终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国资委不断探索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加强对中央企业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国资委2016年12月发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33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对之前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0号)进行了修改完善。
新修订的《考核办法》简明扼要,对业绩考核的基本问题作出了原则性、框架性政策规定,将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
《考核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第一章总则,对考核依据、考核对象、工作原则、考核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第二章至第五章为新编章节,分别为考核导向、分类考核、目标管理以及考核实施。其中,“考核导向”章节明确考核重点体现在突出发展质量、注重资本运营效率、发挥功能作用、坚持创新发展、重视国际化经营和健全问责机制等六个方面。
第六章奖惩,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负责人薪酬构成,重点补充了绩效年薪按月预发放和任期激励收入等相关内容。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
国资委将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的企业,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对企业负责人予以调整。
分档设置考核目标值以充分发挥考核目标的引领作用,是《考核办法》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提质增效压力加大,目标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为充分发挥考核目标的引领作用,更好地激发企业自我加压的内生动力,《考核办法》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实行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目标值分档管理。同时,将企业考核目标值先进程度与考核计分、结果评级、工资总额预算紧密衔接,使业绩考核目标与资源配置、企业职工工资紧密挂钩。通过分档管理,形成“赛跑机制”,鼓励企业主动追求“步步高”。
附名单:2016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3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考分〔2016〕310号),2016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已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A级企业名单通报
如下: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国家电网公司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5.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6.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7.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8.中国中车集团公司
9.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0.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1.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1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1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15.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20.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3.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24.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25.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26.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28.华侨城集团公司
29.东风汽车公司
3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3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32.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3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3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35.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8.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39.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40.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4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4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4.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45.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47.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8.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49.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5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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