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18日记者从邢台市重建办获悉,截至目前,该市315个利用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开展的灾后重建项目,171个超过灾前水平。邢台市本级项目中,211个超过灾前水平。邢台共计382个重建项目超过灾前水平。
2016年的“7·19”洪灾,使邢台市21个县市区、3372个村庄、147.17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53.05亿元。该市明确提出“让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的目标,制定了“1+8+3”方案,即《“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学校及幼儿园、农村住房、农村饮水及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电力通讯广电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文物设施、产业恢复重建等8个专项方案,以及财政、土地、金融三项支持政策。
目前,邢台市已按照去年秋季入学前、入冬前、春节前、今年入汛前4个时间节点全部完成了任务。截至7月17日,该市315个利用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开展的灾后重建项目,已完工300个,在建15个,其中144个、171个分别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市本级项目已开工702个,完工599个,其中211个超过灾前水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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