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7月20日电(汤龙)19日,沈阳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沈阳市辽中区多名村官套取惠农资金被处分,其中二人因分国家惠农资金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1.辽中区肖寨门镇后老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学海、村委会原主任吴玉良私分国家惠农资金问题。李学海、吴玉良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种植面积方式,套取并私分国家粮食直补、综合补贴以及良种补贴。李学海、吴玉良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辽中区大黑岗子镇张家窝棚村党支部书记张奎川,村委会委员王程亮、石艳套取国家惠农资金问题。张奎川、王程亮、石艳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种植面积和良种补贴面积方式,套取国家粮食直补,用于村集体支出。张奎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程亮、石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辽中区冷子堡镇榛子岗村党支部书记胡守明、村委会主任宋恩印、会计雷春礼套取国家惠农资金问题。胡守明、宋恩印、雷春礼利用职务便利,以村民名义用该村机动地申报国家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用于村集体支出。胡守明、宋恩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春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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