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科委获悉,2017年天津市重点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市科委将对认定的重点新产品予以财政补助,并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市财政补助资金。
据悉,重点新产品是指科技型企业自主开发,应用新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材质、新设计,对原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在近三年开始上市销售的产品。申报企业必须为经认定的“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同时还必须掌握申报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拥有申报产品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而申报的新产品须已进入市场销售并取得销售收入,且符合国家“十三五”时期产业政策及《2017年天津市重点新产品申报指南》。
与此同时,申报的产品应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应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授权,包括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时间可在2012年以后;不在上述范围内但确实仍支撑所申报产品的,须提供产品的科技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01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记者 牛婧文)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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