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辉)为引导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稳定就业岗位,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日前,秦皇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该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自即日起可以申领。
文件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 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 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 元,中级(四级)为1650元,高级(三级)为22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能降级申领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 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进行申请。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秦皇岛市人社局温馨提示,有关网上申报和手机APP的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秦皇岛失业保险”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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