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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管廊区域不再有“马路拉链”

来源: 辽宁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今后,沈阳管廊区域各类管线全部入廊,地面不会再有“马路拉链”。记者7月27日获悉,沈阳市发布了管线入廊相关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如果要在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相邻位置新建、改建、扩建管线,沈阳市将不予立项审批。

规定所称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线入廊是指在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市政府将规划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各类管线全部入廊。目前,沈阳已建成浑南地下综合管廊,并且南北快速干道南段、铁西新城等也正在建设中。

规定要求,管线权属单位作为管线入廊工程的建设主体和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根据全市管廊建设任务,组织管线入廊工程规划(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设施维修和养护、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有偿使用地下综合管廊,及时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同时,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须入廊敷设;既有管线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入廊。

对管线权属单位在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相邻位置新建、改建、扩建管线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审批,财政部门不予纳入预算管理,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安排城建计划,规划国土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和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手续,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审定交通导改措施,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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