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绍志)近日,沧州市出台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和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整治方案,对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安全提出了明确治理要求。
按照方案要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决不允许施工、使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全部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整治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问题,结合改建、扩建和老旧小区整治,实施综合改造,更换符合标准规范的外墙保温材料。
在电气火灾安全方面,将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电器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各级各相关部门将迅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并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工作全程留痕,分类治理,该关停的立即关停,该整改的立即整改。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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