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申请执行人悬赏寻找被执行财产,8月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联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2016年,二中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推出执行悬赏,得到了很多申请执行人的关注。但不少申请执行人考虑悬赏成功后,需要支出的成本从而放弃了。为解除申请执行人的后顾之忧,大幅降低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应运而生。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包含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两项内容。提供财产线索的,保费为最高悬赏金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50万元;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即是悬赏公告承诺的金额,一般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悬赏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保险人对举报人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针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河东区法院也推出引入保险机制,由申请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对于举报提供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悬赏金。昨日,2名执行案件申请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了保险合同。(记者 赵荣君 韩雯 实习生 张恺悦 通讯员 刘宇辰)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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