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8月1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劳务派遣管理和服务工作,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建立职工名册,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台账,并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汇总后于每季度末上报,省人社厅将对取得行政许可或依照有关规定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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