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公安局调整该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全面放开武安市市区、各县城镇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在当地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提出申请即可落户。在该市中心城区,进一步放宽包括大学生、技术人才、退伍军人及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重点群体及人才落户、立户条件。
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农业转移人员,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或举家迁移居住地城镇(含中心城区)的,可以自寻落户地点或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对于大学生,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含往届),允许自寻落户地点。县城镇及建制镇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对于其他类人才,均可降低落户条件。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在该市中心城区的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冀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县级市市区(含峰峰矿区)及下辖区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建制镇自寻落户地点或在派出所公共地址办理落户。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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