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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发布跨省住院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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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发布跨省住院直接结算流程

需先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后相关资料送参保地经办机构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城乡居民医保跨省住院可直接结算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为了做好石家庄市的跨省异地住院治疗医疗费直接结算工作,石市制定了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住院治疗医疗费直接结算流程。

1.参保城乡居民按照转院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该表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经办人员将社会保障卡进行出省就医检查。

2.参保城乡居民出院结算后须将住院结算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及时送达(可邮寄)参保地经办机构相关科室进行核实并留存。

3.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4.参保城乡居民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人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提供未完成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加盖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公章,方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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