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建成、王艳君)滦县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以来,绘制并发放了3000本《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规范绘本》,为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明确了界限。
滦县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汇总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11项,其中,涉及村级集体事项4项,涉及便民服务事项7项。
为了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滦县纪检部门围绕11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对应绘制了权力运行的流程图,确保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与此同时,该县还建立了村级重大事项向乡镇党委报告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开通村务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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